根据《关于转发苏州市文物局<做好春节期间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文物[2018]3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城建资产公司存在两处文物保护建筑的实际情况,以最近苏州十全街文物保护单位李根源故居客厅火灾事故的教训为警示,公司安全生产部于1月15日与下属资产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科人员对东胜街35号、引线街34号(沈宅)两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公司安全生产部现场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就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与下属资产安全生产科进行交流,要求明确文物保护安全监管责任,以苏州文物火灾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做好权属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从而更好的守护珍贵文物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