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中心新建工程施工企业更好地学习、执行现行安全标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工程中心质安科11月2日对南部新城全港路、香江路、金湾路二期、渔丰路、永青路、银湾路、沈青路七个新开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进行了开工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需制定和建立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配备具有职业资格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且需编制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会上,质安科杨科长还提出了施工现场及农民工生活区要加强工地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各施工单位表示在以后的施工中一定会努力贯彻城投公司各项要求,监理单位也务必严格执行监理单位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只有安全生产有了保障,才能抓好进度,确保质量,按时优质完成施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