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频发的电梯安全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电梯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常政办【2017】32号)的要求。3月28日起公司安全生产部对下属企业管理运行的电梯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3月28日上午安全生产部抽查了金诚物业公司管理的莲花新村高层、琴川塔弄商业区等地乘客电梯运行情况进行主要检查:一是使用单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是否建立规范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和配备有资质的管理人员。三是是否将电梯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使用单位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和完整详细的维保记录,以及维保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维保职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琴川塔弄部分电梯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电梯检验标示牌及乘客需知标牌缺失等情况,安全部及时下发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回复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公司安全生产部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按照(常政办【2017】32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并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确认;制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