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常熟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出处:党委办    日期: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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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上午,城投公司党委组织第10次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常熟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常熟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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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投公司党委书记钱瑞龙指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提升国有企业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实施办法》对于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党委作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实施办法》的核心要义和最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钱书记强调,公司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实施办法》在企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一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公司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二要建立“述评考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注重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三要强化追责问责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强化对落实党建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层层有效落实。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为契机,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于改革发展全过程,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上级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