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城投公司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和干部职工队伍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改革和发展统揽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坚持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职能科室包项的工作思路,严格考核,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发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综合治理作用,立足于近期目标落实,着眼于长效机制建立,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持惩治腐败,又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制度的规范性,监督的有效性,惩治的威慑性。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适应公司发展目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更强,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更加严密,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更加完善,惩防措施更加有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公司党风明显改进。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意识,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深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明确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勤政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深入持久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教育、进行理想信念、法律法规、优良传统教育。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央《廉政准则》,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
(三)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集中完成年度主题教育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和企业工作人员升迁、轮岗、挂职锻炼,适时进行廉政教育培训;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工作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强化法规法纪教育;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训、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党委、党支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综合运用网络、集体学习和领导干部汇报党风廉政工作等形式,积极推进公司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倡导廉政道德,营造廉政氛围,增强廉政意识,形成多层次的廉政文化宣教格局,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促进廉洁勤政之风进企业、进家庭。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障作用
(一)健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围绕全市城建事业发展的目标、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工作调研,加强源头治理预防工作。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完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以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制度。要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完善公开竞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全面酝酿、会议决定、任前公示等制度。对拟提拨任用的干部,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干部都要进行任前廉洁自律谈话。坚持和完善重大决策事先讨论、事中监督、事后评估制度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干部推荐、干部考察和干部任免责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度。
(三)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制度。加大对《招标投标法》执行的监察力度,公司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和招投标监督小组,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工程结算等的管理。
(四)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对重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规范单位福利奖金发放,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乱发奖金补贴的行为。
三、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情况,并将其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群众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坚持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贯彻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问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
(二)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强化干部选拔工作中群众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考核任免等环节的监督,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房屋销售管理。
(三)建立健全权力监督体系,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委监督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监督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党委领导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特别是单位、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保障党员权力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行政监督。各部、各职能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府重点项目、实事项目专项资金运用的监管。公司党委将加强对职能科室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活动中的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提高公司工作效率。
四、加强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一)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群众举报、投诉的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排查,处理上报。搞好群众信访的分析鉴别,注意从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防止诬告,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管、干事业的积极性。
(二)严查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治理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产交易等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发生索贿受贿行为,以及给予、收受回扣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查办在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项目验收以及追加投资、资产评估等环节上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各科室全年总体工作之中,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要求,抓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科室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层层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好的单位、部门、科室,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