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2015-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出处:综合科    日期:2015/10/22
edf40wrjww2GswTblContent:ContentDesc

        根据《关于印发〈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四个责任清单的通知》(常办发[2015]17号)和《关于印发〈常熟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常办发[2015]35号)文件精神,经公司(系统)纪委研究,确定2015-2016年度我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司(系统)国企改革实际,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案,弛而不息改进作风,全力推动我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建设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纪律教育,从严监督执纪,努力营造全系统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承担组织领导、严肃纪律、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预防、支持执纪六种责任。公司(系统)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公司(系统)纪委在市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切实履行协助推进、监督检查、惩治腐败、自身建设四种责任。三是明确责任分解。制定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明确考核细则和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党风廉政强大合力。同时,要与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司(系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进行严格考核。

        二、抓好源头预防,加强教育警示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凝聚起城投系统国企改革、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组织学习各类廉政教材,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结合“5•10”训廉日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廉政教育,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为主题,举办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做到警钟长鸣、警报长拉。三是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活动方式,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身边的人和事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三、坚决纠正“四风”,落实作风效能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规范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企业环境。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要结合企业发展实际,组织开展对公司本部上班期间迟到早退等“不务正业”现象的查处,通过建立内部网络管控系统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上网行为,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同时,要针对上级文件以及公司(系统)各项规定,开展执行情况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拒不改正的,启动问责机制,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按照问责追究办法,加大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公司(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威慑。

       四、坚持有腐必反,落实监督主业

       一是加大纪律审查。把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腐化堕落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二是切实落实巡察工作。要坚持日常巡察和专项巡察两手抓、两手硬。针对全资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控股子公司中派驻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察,巡察内容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以及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要特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在日常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巡察可以结合座谈会、听取汇报以及个人谈话灵活开展。同时,要把队伍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定期检查,规范职工行为,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三是加强国企运行监督。要贯彻落实《常熟市党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抓好企业党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董事长、总经理信箱等方法,完善民主集中制,创新公开载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同步企业发展进程,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提高职代会质量,全方位、多角度发挥职工参与,有效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将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和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同时,严格党政班子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各项决策落实。二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要全面梳理公司(系统)各部室、下属各单位履职风险点,排除廉政隐患,制定防范措施,作为公司(系统)纪委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强化对重点对象、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的报告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完善并严格落实公司(系统)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完善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系统)纪检监察体系,通过党组织公开推荐、民主推荐、自主推荐等程序,选优配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和忠诚担当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队伍中来。

      六、全面落实“三转”,增强自律意识

      要进一步强化公司(系统)纪委对系统内纪检监察的组织领导,系统各纪检监察员要定期向公司(系统)纪委报告执纪监督情况。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磨砺党性修养,坚守责任担当;要严守工作、保密和廉政纪律,严禁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坚决防止“灯下黑”。对不能很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干部,坚决予以撤换调整,用铁的纪律打造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