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系统)纪委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决议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公司(系统)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督促、检查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廉政措施的落实;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引导和促进公司依法、廉洁、诚信、高效运作。
3、做好上级纪委、公司(系统)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载体、活动和制度,帮助企业党员和员工树立崇廉敬洁的道德价值观,促进廉政建设、作风效能不断好转。
4、受理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员工有关党纪党风方面的检举、申诉等;协助检查处理公司(系统)内违反党纪党规的案件。
5、开展效能监察,督察上级部门和公司(系统)各类决策、文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拒不执行或蓄意拖延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问责。
6、每半年召开一次纪检监察专题会议,听取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相关问题,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
7、督促公司(系统)各单位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单位员工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为企业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8、保护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抵制、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及公司(系统)各单位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合法权益。
9、加强公司(系统)纪委自身建设,抓好纪检人员政治思想、业务技能的培训,建设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
10、承办上级纪委和公司(系统)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监察人员的职责
1、及时反映公司(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上级以及公司(系统)各类决策、文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出现的问题。
2、反映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反映、转递社会各界的检举、控诉和各类意见、建议材料。
3、参加专项监察和案件调查工作。
4、办理公司(系统)纪委委托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事宜。
5、调研分析所在单位廉政风险,每年度形成报告反馈公司(系统)纪委。
6、督察上级部门和公司(系统)各类决策、文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系统纪委如实反映。
7、对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参与各方面评议、考核工作。